一、申请起点与升级规则
1.新企业申请起点
新设立企业需从最低等级申请资质,但已取得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相应类别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涉及重组、合并、分立的企业,按住建部专项规定办理。
2.资质升级条件
企业申请升级不受年限限制,但必须逐级晋升,不可跳级。
二、申报材料要求
1.必备材料
首次申请/升级:需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人员社保证明(新办核查前1个月社保,升级核查前3个月社保)、代表工程业绩材料(中标书、合同、竣工证明)。简单变更:需法定代表人承诺书、跨区变更转移单(跨区时提供)、名称变更通知单。2.社保与人员要求
社保须由申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缴纳,个人缴纳无效。注册人员必须注册在申报企业,不可注册在关联公司。职称人员需专业齐全,每个专业至少1人(如建筑工程总承包一级要求结构、给排水等4类专业各至少1人)。三、业绩认定关键点
1.业绩时效性
“近5年业绩”指2020年1月1日至今验收的工程(2025年申报时)。
2.业绩材料规范
反映技术指标(如高度、跨度)需提供设计图纸,图纸需含图签、设计单位出图章及有效签章。同一单位工程满足多项指标时,仅算作一项业绩;由多单位工程组成的单项工程可拆分计算。总承包业绩中的专业工程不可用于申报专业承包资质业绩。四、证书管理与延续
1.有效期与延续
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需在到期前60日申请延续,证书上所有资质需同时办理延续。逾期未申请则证书失效。
2.电子证书效力
北京市核发的电子资质证书,申报时经官网查验一致后可免核原件。
五、增项与序列转换
企业可同时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施工劳务资质序列,申请类别和数量无限制:
总承包企业可增项专业承包或劳务资质;专业承包企业可增项总承包或其他专业资质;劳务企业也可申请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六、北京办理特别提示
1.申报入口
需通过“首都之窗”或北京市规自委网站,使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2.旧版劳务资质处理
持旧版劳务资质的企业需向区住建委申请备案,换取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3.咨询渠道
资质标准查询:北京市住建委官网→查询中心(业务编号101);
系统操作咨询:010-58511090(工作日9:00-17:30)。
以上解答综合了北京市住建委、省级住建部门及行业指南的最新规定,确保政策依据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