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自2021年7月1日起,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由企业注册地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备案。企业提交基本信息后,备案部门当场核发资质证书,取得证书即可承接施工劳务作业。
二、原劳务资质转为专业作业资质
取消劳务资质后,原持有企业需申请相应的专业作业资质,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如钢筋作业、模板脚手架等专业分包资质)具体申请类别需根据企业实际业务范围确定。
三、三级资质换领二级资质
针对已取消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企业需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相同专业的二级资质证书;换领后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1年,期满前需按新标准申请延续,否则自动作废。四、备案制申请条件简化
申请施工劳务资质备案时,仅需提交以下材料:
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信息、企业净资产证明;技术负责人及技术工人信息(需满足50名持证技术工人要求)。五、过渡期政策衔接
2021年7月1日前受理的资质申请按原标准审批;过渡期内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新标准实施之日。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对通过备案或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资质的企业,加强动态核查:
若发现承诺不实,将撤销资质并处罚;企业重组分立时需按新标准考核资产、人员等指标。>说明:当前政策明确区分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与劳务资质改革路径。劳务资质备案制聚焦于专业作业能力,而总包/专包资质改革侧重于层级压缩(三级换二级)和延续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