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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资质施工单位排查工作实施办法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13 1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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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

建立以"数据筛查为重点、实地核查为补充、信用评价为核心"的资质监管体系,实现三个具体目标:

  • 年度资质异常企业筛查覆盖率100%
  • 重点监管对象实地核查完成率95%以上
  • 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率100%
  • 二、排查范围与内容

    (一)排查对象

    1.在册施工企业:本市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2.进京备案企业:在京承揽项目的外埠施工企业

    3.特定项目企业:近三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投诉举报集中的企业

    (二)核心排查内容

  • 资质条件符合性:注册人员、技术装备、净资产等硬性指标
  • 项目履约能力:在建工程合同履行、现场管理、质量安全记录
  • 信用状况评估: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 三、实施流程与方法

    (一)数据分析阶段(1-2月)

    1. 通过住建系统与市场监管、人社部门数据比对,自动筛选资质异常企业

    2. 运用大数据模型对企业人员流动、纳税记录、社保缴纳进行动态评估

    (二)分级核查阶段(3-6月)

    1.一般检查:对系统预警企业采取书面核查

    2.重点检查:对以下三类企业开展现场实地核查:

  • 资质条件疑似不达标企业
  • 近两年有重大投诉记录企业
  • 承揽政府重点项目企业
  • (三)结果处理阶段(7-8月)

    1. 限期整改:给予1-3个月整改期

    2. 资质处理:依法采取降级、撤回资质等措施

    3. 信用惩戒: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

    四、保障机制

    (一)部门协同机制

    建立住建、人社、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每月更新企业异常名单

    (二)信息化支撑

    1. 升级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增加自动预警功能

    2. 开通手机端核查APP,实现现场检查实时录入

    (三)督查考核

    将各区住建部门排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季度通报制度

    五、附则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原有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3. 各区住建部门可依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