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建立以"数据筛查为重点、实地核查为补充、信用评价为核心"的资质监管体系,实现三个具体目标:
年度资质异常企业筛查覆盖率100%重点监管对象实地核查完成率95%以上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实施率100%二、排查范围与内容
(一)排查对象
1.在册施工企业:本市注册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2.进京备案企业:在京承揽项目的外埠施工企业
3.特定项目企业:近三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投诉举报集中的企业
(二)核心排查内容
资质条件符合性:注册人员、技术装备、净资产等硬性指标项目履约能力:在建工程合同履行、现场管理、质量安全记录信用状况评估:行政处罚、法院失信记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三、实施流程与方法
(一)数据分析阶段(1-2月)
1. 通过住建系统与市场监管、人社部门数据比对,自动筛选资质异常企业
2. 运用大数据模型对企业人员流动、纳税记录、社保缴纳进行动态评估
(二)分级核查阶段(3-6月)
1.一般检查:对系统预警企业采取书面核查
2.重点检查:对以下三类企业开展现场实地核查:
资质条件疑似不达标企业近两年有重大投诉记录企业承揽政府重点项目企业(三)结果处理阶段(7-8月)
1. 限期整改:给予1-3个月整改期
2. 资质处理:依法采取降级、撤回资质等措施
3. 信用惩戒:记入建筑市场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
四、保障机制
(一)部门协同机制
建立住建、人社、市场监管、法院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每月更新企业异常名单
(二)信息化支撑
1. 升级北京市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增加自动预警功能
2. 开通手机端核查APP,实现现场检查实时录入
(三)督查考核
将各区住建部门排查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实行季度通报制度
五、附则
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原有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3. 各区住建部门可依据本方案制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