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作为北京市辖区,其建筑乙级资质对项目经理的要求需同时满足国家及北京市地方规定,具体如下(文中所有引用均依据住建部文件及北京地区实施细则):
一、基本资质等级要求
1.职称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备国家认可的中级或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级资质:中级及以上职称(助理工程师以上);三级资质:中级或初级职称(技术员以上)。2.工程业绩
需担任过至少2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主要负责人;其中至少1个项目规模需达到二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标准(如单项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3.注册与培训
必须持有《全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并通过北京市资质考核;初次申报需提供近3年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签署的工程核验单(注明项目经理姓名)。二、技术负责人专项要求
房山区乙级资质申请还需满足技术负责人的高阶条件:
1.学历与资质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如一级建造师)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项目经验
主持过不少于2项中型建筑工程设计(需提供合同、图纸等证明材料);10年以上工程设计经历。三、北京市地方附加规定
1.户籍与劳动关系
项目经理须为北京市户籍在职职工,且企业需提供近3个月社保证明。2.动态管理
每两年参加一次年检,提交《项目经理资质复查表》及近两年工程核验单;需定期参加新技术、新标准的继续教育。四、申报材料清单
需提交以下文件至房山区建委:
1. 项目经理申报表(一式二份);
2. 身份证、职称证、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3. 工程核验单及业绩证明(需政府质检部门盖章)。
>提示:2024年新规强调技术负责人需有8年以上施工技术管理经历及2项二级标准工程业绩,建议优先以新标准为准。